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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位刘美玲 专给法院挑“毛病”

1999-11-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44岁的刘美玲原是北京一工厂普通职工。1996年因厂里效益不好而办理内退赋闲在家。1998年12月,当她得知北京市各级法院允许公民凭身份证自由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时,便带着好奇心走进了法庭。从那以后,旁听成了她生活中的主要内容。

从去年12月起,除了生病住院的两个月,刘美玲每天去旁听就像上班一样准时。至今她旁听过的案件已达百起以上,北京市各级法院每天公开审理的案件,刘美玲记得比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还熟。旁听过的案子,刘美玲都专门记录下来。她还经常给法院写信反映情况,诸如法警、审判人员态度不好,法院布告不准确等等。今年3月1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刘美玲写来的信转发给各级法院,好几家法院院长对她提出的意见进行了答复,一位叼着香烟进法庭的审判长被发放警示通知书,并被扣发了当月奖金。

4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她颁发了“荣誉执法监督员”,这是北京市法院系统从普通百姓中聘请的第一个特约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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